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2018-07-05
为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有关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的安排部署,我局对原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原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修改《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西国税发[2009]85号)1份文件,废止《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餐饮娱乐服务行业试行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市地税发[1996]203号)等49份文件,继续执行《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西地税发[2006]35号)1份文件。现将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及修改后文件正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后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正文
3.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4.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