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 2018-07-05
为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有关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统一安排,我局对原安康市国家税务局、原安康市地方税务局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修改《安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安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1份文件,废止《关于印发<安康市国家税务局加油站税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安市国税发〔2001〕42号)等18份文件,继续执行《安康市国家税务局安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康市税务系统第一批行政处罚权利清单的公告》(安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1份文件。现将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及修改后文件正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后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正文
3.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4.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