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2018-7-5
为贯彻落实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有效部分)
2.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失效废止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全文有效部分)
序号名称发文时间文号1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的通知2006年4月3日浙嘉地税政〔2006〕31号2关于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7月31日浙嘉地税政〔2006〕70号3关于调整房产税纳税期限的通知2010年7月7日浙嘉地税政〔2010〕87号4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二手房交易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2013年2月28日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5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市本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2014年9月11日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9号6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定期定额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2016年5月30日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7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的公告2017年3月3日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8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和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8年6月26日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9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8年6月30日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7号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部分)
序号名称发文时间文号失效废止的内容1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4月11日浙嘉地税政〔2002〕67号独资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核定征收规定失效。第八条中的“由投资者在每月终了后7日内预缴”废止。娱乐业、饮食服务业、其它行业核定征收规定失效。2关于调整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2002年8月12日浙嘉地税政〔2002〕116号第一条失效。3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嘉兴市本级土地增值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2010年8月3日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第一条失效。4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6月25日浙嘉地税政〔2010〕78号第一条中“对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凡具有浙地税函〔2010〕244号第二条所列(一)至(六)款情形之一的,主管地税机关有权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内容需废止。5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2年2月13日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附件:1.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2.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6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4年5月28日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附件:1.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2.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7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5年8月5日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附件:1.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2.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8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6年5月18日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附件:1.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9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6年8月30日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附件:1.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10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和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7年12月1日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附件:1.嘉兴市国家税务局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