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税收业务专用章样式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2018-07-04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相关部署,现将税收业务专用章样式公告如下:
一、税收业务专用章样式
税收业务专用章形状为圆形,规格为圆周直径40毫米,上方环边为税务机关名称,字体为三号宋体;下方为“税收业务专用章”字样,字体为三号中宋。
二、税收业务印章适用范围
(一)办税服务厅办理即时办结涉税业务时,确认资料或出具文书使用的专用公章。
(二)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可以使用税收业务专用章。
三、税收业务专用章的启用
税收业务专用章自我省各级税务机关新机构挂牌之日起正式启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