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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5月份起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07-18 17:45     来源:中国会计网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5月份起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7〕124号,以下简称《比对规程》)于2018年5月1日起执行,为帮助纳税人了解申报比对的主要变化,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控设备解锁方面

  根据《比对规程》,不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比对相符都是税务机关对其税控设备解锁的前置环节。对纳税人申报比对相符,或者虽申报比对不相符但经税务机关核实后进行解除异常处理的,税务机关才会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远程抄报税和解锁的流程是:每月1日自动抄报税;申报比对通过后,税控设备可远程解锁。纳税人可以通过登陆开票软件自动触发上述流程,也可在开票软件中点击“上报汇总”或“远程清卡”分别进行抄报税和解锁的操作。

  请注意:1.小规模纳税人也纳入比对范围,其税控设备也要进行解锁;2.纳税人需税控设备解锁后,方能申领发票。

  二、申报比对流程方面

  (一)柜台申报:纳税人通过办税大厅提交申报数据的,若申报比对相符的,税务机关对其税控设备进行解锁;若申报比对不符的,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反馈比对不相符的内容,并根据《比对规程》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

  (二)网上申报: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大厅提交申报数据的,若网上比对通过,系统将根据比对数据的内容,出现“网报已成功,税控设备已解锁”或“网报已成功,税控设备将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解锁”的提示;若网上比对不通过,系统会提示申报失败并给出比对不通过的信息,请确定您申报数据是否正确属实,如申报数据属实请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请注意: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正式提交”和“正式申报”,现合并为“正式申报”;2.纳税申报流程为“抄报税-纳税申报-申报比对-清卡解锁”,网上纳税申报时,请先确保已将税控设备开票数据上传抄报,再进行申报,若未抄报税则不能提交申报数据,系统将提示“您的税控设备尚未抄报税,请先进行抄报税”。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与之前的比对内容比,《比对规程》还增加了对增值税普通发票、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等凭证的比对;比对提示更为详细,纳税人申报比对不符的,申报时将提示比对不符项目信息。请纳税人根据系统反馈的提示信息,排查比对不符的项目和原因,及时调整申报表数据,防范错误填报风险,提高纳税申报质量。

  纳税人可以通过我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了解《比对规程》,遇到问题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各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布的咨询电话,或到主管税务机关反映。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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