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2018-6-12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调整变化,为规范和统一执法依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吉林省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6月12日
中国会计网提示——被遮挡部分为“件3废止”
关于《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有了重大调整变化,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规定,为规范和统一执法依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清理出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2件。本公告公布了吉林省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失效废止的文件条款,以方便纳税人知悉和查询相关文件。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