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缴期结束提醒
尊敬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费单位:
根据市无线电局关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缴期要求,已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单位缴费时间截止为2018年6月30日。请尚未办理续费业务的缴费单位携带贵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复印件)于6月30日前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三层C6税务服务窗口(电话:89150403)办理缴费手续。通过现金方式缴费的单位请同时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原件)可一并办理年审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