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 2016-6-1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现将《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3号)全文废止。重庆地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执行。
本公告自
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