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远程电子申报纳税承办银行的通知
津地税征[2018]1号 2018-1-30
各区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局、纳税服务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开通全国版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地税子系统的通知》(津财库[2011]20号)有关规定,经过前期联调测试,天津华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北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宁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已具备加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承办远程电子申报纳税业务的条件,并于2018年2月1日起受理以上业务。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