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河南省财政厅公告[2018]1号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囯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税政〔2014〕19号)有关要求,经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和省地方税务局共同审核确认,现将2017年度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
1.河南金鑫爱心教育基金会
2.河南省中伟业爱心教育基金会
3.安阳教育基金会
4.河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5.河南爱心助残书画院
6.郑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7.洛阳市扶贫基金会
8.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9.河南省常绿昭德助学基金会
10.河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1.信阳师范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12.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13.河南會爱心助老基金会
14.河南省湖北商会
15.河南省制药工业协会
16.河南省铁道学会
17.河南省银行业协会
18.河南省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协会
19.河南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20.河南省卒中学会
21.河南省杆塔行业协会
22.河南省医疗器械商会
23.河南省旅游协会
24.河南省文化传播企业联合会
25.河南省直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6.河南省煤炭学会
27.河南省有色金属学会
28.河南省特级教师协会
29.河南省种子协会
30.河南省荣耀艺术院
31.河南省医药质量管理协会
32.河南省心电学会
33.河南省扶贫基金会
34.河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协会
35.河南省药品流通发展促进会
二、2017年一2021年,上述非营利组织当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