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绩查询:
查询网址:http://kzp.mof.gov.cn/acc/system/base/login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各科合格成绩为60分。
2.成绩复核
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6月20日-7月3日),填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持身份证及申请表向报考所在地的市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提出考试复核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市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将在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考生不得查阅试卷。
3.合格人员证书领取
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具体证书领取事宜及领取时间请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website/index.aspx)”的证书发放通知。
4.各地市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西安市:029-88210296、88210162
铜川市:0919-3157257
宝鸡市:0917-3262003、3262100
咸阳市:029-33218346
渭南市:0913-2100028
汉中市:0916-2522404、2510066
安康市:0915-3238111
商洛市:0914-2310987
榆林市:0912-3452218、3595096
延安市:0911-7091640
杨凌区:029-87036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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