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拟于10月17日开始发放。现就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会计工作属地管理原则,请考生在各县(市、区)财政局(即报名时所选报名点)领取证书。
2.本人领取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由他人代领的,需持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双方亲笔签名并加盖指模的委托书。
3.遗忘报名点的考生请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名网站”查询或直接与以下我市各县(市、区)财政局报名点联系。
乐山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