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领取2023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梧州考区2023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分工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作。
梧州市财政局负责核发报名梧州市辖区并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各县(市)财政局负责核发报名本县(市)并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办理对象
在梧州考区参加2023年度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考后公示审核,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三、办理流程
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即可领取证书。
(一)市辖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请提交以下申领证书材料到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25楼2528室(会计服务大厅,电话:0774-3824263)领取证书。
1.现场领取。
(1)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
(2)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同时提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以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2.通过邮寄办理。
选择邮寄方式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请下载《会计资格证书邮寄下单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根据流程提示自行下单。并提供以下材料: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要求注明“此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联系人电话以及本人签名确认。邮寄会计专业资格证书产生的费用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自行承担。
(二)各县(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请咨询报考点财政局。
中国邮政咨询电话:0774-3837185。
梧州市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74-3824263。
附件:
1.梧州市财政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
2.他人代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授权委托书
3.会计资格证书邮寄下单操作流程
4.邮寄领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授权委托书
梧州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2日
文件下载:
附件2:他人代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4:邮寄领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授权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