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考区考生:
2022年度会计初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和《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自2023年1月30日起开始发放,现将我市有关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22年度会计初级《证书》将于2023年1月30日至2月10日(周六日除外)集中发放。集中发放时间结束后,如有未及时领取证书的考生,可于2023年3月份及以后进行领取。
二、携带资料
1.合格人员本人领取证书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他人代为领取证书需要携带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
3.外省调入我市参考且成绩合格未参加考后审核的人员领取证书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大学在读的学生可以提供学生证原件)。
三、发放地址
定州市清风南街92号财政局207室会计管理科,联系电话:0312-2331326。
四、注意事项
1.合格人员前去各自报名点领取证书时,应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有序办理领证手续。
2.合格人员在领取《证书》的同时将领取到《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张,《登记表》由个人领回后填写,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中,相关填表说明详见附件。
3.2021年度参加考后补充审核的考试合格人员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下发时间另行通知。
定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