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复核及合格证书发放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吉林省考区合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成,现将报名资格复核及合格证书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发放时间
自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节假日和法定假日除外。
二、发放地址及咨询电话
吉林市财政科研所五楼(吉林市船营区和龙街永春胡同8号),0432-62011331。
三、其他事宜
1. 因合格证书属于不可补办证件,为防止邮寄丢失不予办理邮寄服务。
2. 考生本人应携带身份证、学历证进行报名资格复核,复核合格的,领取资格证书。本人因故不能现场领取的,代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可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委托人亲笔 签名的“委托书”代为领取。
3.考生领取合格证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存入人事档案)后,务必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4.考生领取合格证书之后30日内,到“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完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数据(已采集的,补充职称信息;未采集的,进行注册、采集)。
吉林市财政局会计处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