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审核及证书领取的通知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开始发放,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考试成绩合格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打印)到考试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并领取证书。
2021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证书可委托他人审核并领取。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考试成绩合格单领取资格证书。
考生按照本人报名时选择的考区领取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地点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