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株洲考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各相关考生:
根据《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会【2021】22号),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株洲市考试合格人员为2099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1日—17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株洲市财政局共同发文确认,并由株洲市财政局发放证书。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实确不符合条件的,由市财政局汇总数据报省会计考办取消其考试成绩。对于弄虚作假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由考试管理机构取消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证书。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进行举报。
受理举报单位: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株洲市财政局
办公地址:株洲市长江北路116号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604室
株洲市黄河南路455号株洲市财政局会计科903室
电话:0731-28682935(人社)、28681197(财政)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株洲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