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发布
阳江市考生: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23号)规定,现将阳江市财政局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2021年度通过《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且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且《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列明为阳江市的考生。
二、复核地点
我市2021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学校)所属区域),各复核点具体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市直(含江城区、海陵区、高新区)复核地点:市区石湾北路225号市财政局会计科,咨询电话3412026。
江城区复核地点:江城区马南垌行政小区财政大楼江城区财政局会计股,咨询电话3105920。
阳东区复核地点:阳东区湖滨西路18号阳东区财政局会计股,咨询电话6613576。
阳春市复核地点:阳春市春城镇朝南路73号财政局会计股,咨询电话7736603。
阳西县复核地点:阳西县城三区福兴一街5号阳西县财政局会计股,咨询电话5555302。
三、复核时间
2021年7月2日至7月9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45--12:00),下午(2:45--5:15)。
四、复核资料
(一)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1份(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及考生签名的)。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陆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c29.jsp补打。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是指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件:
1.内地居民户籍考生使用第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如遇身份证失效或遗失的情况,应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代替,使用其他类型证件、证明一律不予受理;
2.现役军人使用军官证或军人身份证明;
3.香港、澳门居民使用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
4.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和复印件1份。境外学历和现场审核人员对学历学位证书真伪存疑的,还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校学生提供)。
(五)《代办委托书》1份(附件1)、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需代办的提供)。
(六)现场审核人员需要的其他资料。(根据个别考生的特殊情况,需提供的佐证资料,如阳江市居住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个人劳动合同、个人参保证明等。)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五、注意事项
凡逾期未提交复核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初级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资格复核通过考生领取证书事宜请留意阳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gdrsks.gov.cn/)公布的领证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代办委托书.docx
阳江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