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将周口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证书发放对象
在周口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符合考试各项规定的人员。
二、 证书领取方式
1.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现场进行信息登记后领取(委托他人代领者需同时提供考生本人和代领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非全日制学历应同时提供第一学历证书以及符合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对于在学信网上查不到的毕业证书,需同时提供学历证明,到证书领取地点进行信息登记和证件复核,确认后领取。中级资格证书领取人员,务必先登陆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hncz.gov.cn/kj/)完成“信息采集”,不采集会计人员信息将无法领取证书。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证书;对弄虚作假获得证书的,取消考试成绩和专业技术资格。
三、 证书领取时间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
四、 证书领取地点
地址:周口市开发区太昊路266号
周口市财政局会计科(二楼东206室)
联系电话:0394—8319523
五、 注意事项
1、 为避免人员聚集,望广大考生切实做好防护措施,自觉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绿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的距离主动排队,有序领取证书。
2、 2018年及以前年度此类证书发放及补办等管理工作,由市人社局职称科办理。联系电话0394—8385800
周口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