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0年度初、中级会计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会计专业资格证书管理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初、中级会计资格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领取时间:
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二、 领取地点:
漯河市黄山路25号市财政局西楼102室,电话:0395-3132972。
三、 领取方式:
(一)初级证书
成绩合格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领取地点现场领取,并登记信息。如需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须携带双方身份证,并登记两人信息。
(二)中级证书
成绩合格考生,先登陆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hncz.gov.cn/kj/)进行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非全日制学历应同时提供第一学历证书以及符合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到领取地点进行信息复核、确认后领取,并登记信息。中级证书不准代领。
四、 其他事项:
1、 为避免遗失,本次证书概不邮寄。
2、 2019年之前考取的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到市人社局职称科办理,电话:0395-3134046。
3、 没有领取2019年初、中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在2020年初、中级证书发放期间仍可领取。
4、 会计资格证书最长保存期限为5年。
漯河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