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会计局关于发放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将于元月25日起开始发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证书发放对象
参加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为我市各县市区报名点的考生。
二、 证书领取方式
证书领取采取现场办理方式。由于目前处于疫情防控时期,前往领取证书的考生请自觉按防疫要求,佩戴口罩,保持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三、 证书领取地点
证书领取地点按考生考试报名时选定的县市区会计管理机构(报名点)领取证书(各县市区会计管理机构联系电话、地址详见附件)。
四、 领证时应携带的资料
证书持有人本人领取的,凭身份证原件领取;由他人代领的,应同时提交代领人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领取。
为便于各报名点工作人员快速查找资格证书,提高发证工作效率,考生还应携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czt.hubei.gov.cn/,截图打印或拍照),向工作人员提供本人的“证书管理号”信息。
五、 其它事项
证书非财政部门印制,不受理相片、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变更。
证书发放是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的一项日常工作,请非急需证书的考生,尽量延期错峰领取,避免出现聚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