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一、 证书领取时间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2021年1月25日至2月10日(双休日除外),到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详见附件)领取资格证书;2月11日以后,工作日正常办理审核领证。
二、 证书领取所需材料
(一)初级考生到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指定的审核地点(详见附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证书。
现场审核时需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 .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 .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 2020 年 7 月);
3 .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或者弄虚作假,一律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二)中级考生领取资格证书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附件:2020年度无锡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证书领取点一览表
无锡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8日
2020年度无锡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证书领取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