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实行报名承诺制地区汇总! | |
黑龙江 |
(七)2021年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实行报名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完成考生承诺确认。报名人员应对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初级资格实行网上审核,无需现场办理。 |
湖南 |
初级资格考试审查采取网上公示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公布后,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共同发文确认,并由财政局发放证书。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经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实确不符合条件的,由市州财政局汇总数据报省会计考办取消其考试成绩。对于弄虚作假取得证书的人员,由考试管理机构取消其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证书。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付费。 建立健全报考告知承诺制和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报的信息需承诺真实有效,所有文档、提供或上传的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何时,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计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
北京 |
2021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后期审核的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付费。 (六)后期审核是指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地点、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
湖北 |
我省202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不集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前必须进行信息采集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诚信档案。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试诚信档案库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各地在组织考试报名时,要结合疫情防控和考务工作实际,实行“网上办”“灵活办”。此次报考实行考前“告知承诺制”,不集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前必须进行信息采集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报名期间工作时段内各地要安排人员进行网络和电话值守,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湖北2021初级会计考试招生简章>> |
安徽 |
考生网上报名实行报名条件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工作,视同确认自身符合报名条件,对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安徽2021初级会计考试招生简章>> 我省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实行“资格后审”,即考生考试各科成绩合格后,由发证部门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初级资格成绩合格人员应在省会计考办发布的年度初级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内,登录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ah.gov.cn),进行证书申领。高级资格成绩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在高级会计师评审时一并审核。 |
云南 |
云南省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网络报名成功后,视同对本人的报名条件作出承诺。对报名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报名人员,导致最终考试成绩无效,不能取得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云南省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实行资格后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需在成绩公布后的15个工作日内前往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四川 |
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我省2021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将试行“告知承诺制”,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将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证书(注:报考人员获得高中及以上毕业证书的认定时点为2020年12月25日以前)、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四川2021初级会计考试招生简章>> |
江苏 |
凡参加我省2021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视同承诺符合报名条件,报名成功后直接参加考试,不需要接受考前资格审查;考试合格后,根据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网站通知,凭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初级资格证书。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只发放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在发放证书时,应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资格审核统一实行网上审核,从2020年12月7日开始,截至12月24日24时不再受理,审核工作截至12月25日18时结束。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后,工作人员在3天内完成审核。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对照报名条件和报考地区严格做好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江苏2021初级会计考试招生简章>> |
温馨提示:“报名承诺制”≠“不需要提供证明” 虽然以上省份实行了“报名承诺制”部分省份同样在2021年初级会计报名简章中说明将会采用“考后审核”,也就是说,参加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要在考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确认,若未通过考后的资格审核同样也是不能领取初级会计证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