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及考试合格人员信息审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公布。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 成绩复核
如考生对分数有疑义,请在10月19日前向本人考试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二、 信息审核
1、 审核对象。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考生。
2、 审核时间。2020年10月12日—10月26日,过期不再受理。
3、 需携带资料。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考生如委托他人代为审核,审核时除以上所需材料外,还须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
4、 信息审核地点及联系电话
三、 错误信息修改。成绩合格人员如考试填报信息有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性别、出生年月等),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到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1307室进行修改及审核。
自治区会计考办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