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园区)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0〕17号)要求,对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南京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时长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日期调整为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
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8月29日至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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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时长
(一)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仍于2020年9月5日至7日举行,共3批次,各科目考试时间及时长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5日至7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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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0:00 经济法 |
(二)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及时长不变,仍为2020年9月6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三、关于考务日程安排
(一)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南京考区)考务日程安排:
1. 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2020年8月19日至8月28日。
2. 2020年8月29日开始组织考试。
3. 2020年9月30日前,考试成绩统计完毕,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江苏省财政厅”网站公布。
4. 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各级财政部门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
(二)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不作调整,仍按《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南京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会〔2020〕69号)规定执行。
四、关于考试证件要求
考生进入考场需提供有效证件,其中:中国大陆居民凭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场;以军官证报名的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及准考证进场;港澳台地区居民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准考证进场。未提供上述证件或者证件信息不一致,禁止进入考试。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南京考区)所有考点进口,将增设人脸识别身份验证设备,用于确认考生身份。
五、关于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申请延期和转考
(一)考试期间如遇下列情况的考生,可以向报名所在区财政局申请延期至下年参加考试,并免收相应的报名考试费用。
1、孕妇或产妇。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孕妇)或婴儿出生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2、因疫情滞留境外。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出境行程、单位证明及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3、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各区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并受理。
(二)因当年毕业离开学校所在地的考生,可向户籍所在区或者工作所在区财政局申请转考,不再收取相关报名考试费用。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南京市户籍证或相关工作证明。
延期和转考申请受理时间为2020年7月9号至10号,7月13号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各区财政局开设现场办理窗口,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报名状态查询”,核实考生相关信息。对上述考生的申请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考试成绩一律作废,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违纪违规处理。
各区财政局于2020年7月16日前将延期和转考申请汇总表上报至市财政局会计处。
六、附表:南京市各区现场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单 位 |
地 点 |
联系电话 |
江宁区 |
江宁区财政局(上元大街166号)会计科702室 |
52288460 |
浦口区 |
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浦口区财政局4号楼112室 |
58311877 |
六合区 |
六合区雄州南路268号,六合大厦19楼1920室会计科 |
57751370 |
溧水区 |
秦淮大道401号财政局会计科办证大厅(7楼) |
57207224 |
高淳区 |
淳溪街道固城湖南路12号(区财政局会计科) |
57316109 |
玄武区 |
珠江路455号(区行政服务大厅) |
83682576 |
秦淮区 |
太平南路69号(区政务大厅一楼财政窗口) |
84556076 |
鼓楼区 |
山西路84号(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 |
83230223 |
建邺区 |
江东中路269号2802室 |
87778277 |
栖霞区 |
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中心A厅 |
85393174 |
雨花台区 |
雨花南路2号北楼304室 |
52883464 |
江北新区 |
大厂新华西路95号3楼302室 |
57011659 |
各区财政局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考试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2020年7月8日
南京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