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深圳初级会计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事项通知

2019-06-05 09:16   来源:深圳市会计考办   

广东深圳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请及时到相关单位进行初级会计考后资格复核,复核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至6月21日(星期六除外)

关于深圳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于5月31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http://kzp.mof.gov.cn网页,点击“201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初级)”进行成绩查询。根据省会计考办的通知,初级资格考试为全客观化试题,由财政部统一评分,我省不再安排成绩复查。现将我市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时间

2019年6月10日至6月21日(星期六除外)

三、 复核地点

四、 复核需提交的资料

根据《深圳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请各位考生提交以下资料:

(一)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原件(报考人员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无工作单位的除外),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http://60.208.116.171:81/ksbm/usercxbmb19.jsp补打。

(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是指以下证件:

1. 内地居民户籍报考人员使用第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如遇身份证失效或遗失的情况,应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代替,使用其他类型证件、证明一律不予受理;

2. 香港、澳门居民使用香港/澳门有效居民身份证;

3. 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在本市工作没有深圳户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证明(报名信息表已填工作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需提供)。

(五)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没有深圳户籍的考生,需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考生所提供的原件必须真实,资格复核人员对考生学历证书如有怀疑,有权要求报考人提供验证证明。

考生应自觉遵守报名条件,复核时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当次成绩。复核通过后,合格人员由深圳市考试院发放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合格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特此通知。

深圳市会计考办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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