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考前15天,请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天元区、株洲县、攸县、茶陵县、炎陵县、醴陵市2019年初级会计考生,记好准考证打印时间,按时参加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以下为详情:
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公告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规定,现将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国家认可的高中(含中专、职高和技校学历)毕业及以上学历(须在2019年5月11日(不含)前取得)。
二、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长为1.5小时)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分别计算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考试采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考试于2019年5月11日开始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以考生准考证上的时间和批次为准。
三、报考安排
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考),于2018年11月10日至20日(缴费系统延开至11月25日)内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市州财政局网站或会计管理网站报考。
报考人员必须在考前15天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在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认及证书颁发
报考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报考。
考试合格标准和成绩发布后,成绩合格人员须参加考后集中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考后集中资格审查查出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退还考试费用。违反相关规定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发文确认本地区考试合格且通过考后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市州财政部门负责发放资格证书。
五、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专业初级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3〕20号),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
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