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将从2019年5月11日开始,请参加浙江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的人员,认真准备考试,争取一次拿到初级会计资格证书。
(一)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考场原则上设在各设区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生较多的市,可以在所辖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条件的县(市、区)设若干分考点并报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备案。分考点所在的财政局应积极配合协助市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已通过网络报名及缴费的考生,在考试前10天开始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自行下载并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实行机器读卡评卷。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中关于“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不查客观题读卡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试卷”等规定,我省对全部都是客观题读卡评卷的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不予受理。对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的成绩查对申请,有关考生应当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当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提出。
(四)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要高度重视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络报名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操作。各地要在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报名时间、报名方法、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报名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越权处理。各地在完成报名工作后,必须及时整理和检查报名信息,发现考生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有误的,应及时进行更正。
(六)各市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应落实好考点、考场及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