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四川省乐山市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请注意,请考试合格但是未参加2018年6月11日-7月2日资格后审的朋友,在2018年10月22日-10月26日携带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进行初级会计补审。
关于资格补审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工作安排,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补审对象
乐山市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但未在2018年6月11日-7月2日参加资格后审的人员。
二、资格补审时间
2018年10月22日-10月26日。
三、资格补审地点
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股)。
四、资格补审内容
1.考生身份证明;
2.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证明。
四川省财政厅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