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按时到相应报名点审核现场提交《报名信息表》、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以作资料审核。
报名点 |
现场受理地址 |
受理时间 |
咨询电话 |
禅城区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2号楼禅城区财政局504室 |
6月19日至6月29日(不含节假日) |
0757-832033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