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材料核实的通知
2018年度初级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按照冀会考办[2017]9号文件要求,定于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29日,对2018年度初级会计专业资格成绩合格人员报考材料进行集中核实,请成绩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原件(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到邢台市财政局会计科515室(守敬北路281号)办理。逾期不再办理,后果自负。
邢台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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