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市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的通知
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今年是我省首次实行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后报名资格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日期:6月20日-7月3日工作日内,另6月23日(星期六)和7月1日(星期天)全天审核。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审核内容: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2018年7月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复印件交审核部门留存。
三、审核地点: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名称”。
广陵区(含生态科技新城)
四望亭路40号广陵区财政局一楼大厅87340204
开发区
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附楼一楼大厅(原行政审批中心)82982665
邗江区(含蜀岗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兴城西路185号邗江区财政局五楼507会计科87862273
江都区
泰山路357号江都区财政局二楼会计科 86551910
仪征市(含化工园区)
真州西路64号仪征市财政局会计科83434700、83435396
高邮市
高邮市海潮路47号财政局北2楼204室84616752
宝应县
苏中中路555号宝应县财政局会计科88236925
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关注市财政局网站发证通知。领证地点为审核点。
扬州市财政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