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会计初级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
一、资格审查地点
资格审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南阳市考生请将资格审查材料交至各县区人社局职称科。市人社局职称科不接收个人材料。
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准考证、高中以上学历证书(或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省辖市考生考试合格登记表》(必须填写证书管理号),以上材料审查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考后资格审查汇总表》由各县区统一填写。
三、资格审查时间
各县区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8日至4月20日。
逾期不再审查。
南阳市人社局职称科
2018年4月8日
附件:
2017年会计中级合格人员名单
2017年会计初级合格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