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财政局关于领取201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大足区各位考生:
2017年度初级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已领回,请考试合格的考生从通知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领取,委托他人前来领取的,应提供委托书,同时需提供本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领证地址:大足区龙岗街道白鹤林片区 大足区财政局会计科(102室)。
联系人:王建明,咨询电话:023-43722227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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