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再划定自治区合格线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8〕23号),2018年起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再划定自治区合格线。原文表述如下:
根据国家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从2018年开始,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再划定自治区合格线,考生须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并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2017年以前参加国家统一考试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并取得自治区统一颁发的资格证书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