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潼南区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8-02-26 10:52     来源:中国会计网     

潼南区各位考生: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由区县财政部门负责发放。为确保证书安全、及时发放,现将领取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

  2017年度参加全国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

  二、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潼南区财政局会计和法制监审科(505室),联系电话:023-44586506   地址:潼南区江北兴潼大道172号。

  三、领取时间

  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5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领取内容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1份)。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2份)。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是补办证书的唯一凭证,请妥善保管。

  五、领取要求

  1、本人办理,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委托他人代办者,须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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