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7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证书已办理完毕。自治区直属考区考生从2018年1月29日起(正常工作日)开始领取。请考试合格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领取。
领取合格证书没有截止期限。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可以委托他人代领。
呼和浩特考区考生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政务服务大厅4楼财政局窗口领取。
其他考区考生请与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联系领取。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