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锦州考区2017年会计(初级)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一、领取资格证书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中下载,必须用A4纸打印)。
4、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景无颜色要求)。
5、他人代领,必须凭代领人及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经证书管理部门盖章后,
由考生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二、领取证书时间:每周一、二领取,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
三、咨询电话:0416-3872302.
四、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市政府B座215室)。
锦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