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申领的通知
广大考生:
参加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合格证书一栏申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也可直接登录网站 (http://jk.zjks.com:9090/)进行申领,具体申领流程:注册账号(需要上传身份证件)——填写邮寄地址(收件人必须是本人)。申领时间为1月30日8:30——3月18日23:59. 请广大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申领,如有问题可与省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节假日暂停证书发放,具体快递信息可自行查询EMS物流。
另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7】117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浙江省会计专业技师资格考试推行电子合格证明制度,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便民服务下“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自主打印下载“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该证明在浙江省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丽水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