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的通知
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开始发放,现将领取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
3.会计从业证原件
4.本人近期同版二寸照片两张
二、委托单位或他人领取证书的,除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或代办人员身份证。
三、强化考试纪律
对在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还要向其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四、领证时间为每周二。
五、领取证书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