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厦门考区(初级)全科合格证书的通知
领取名称:201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全科合格证书
证书要求:全科考试合格(厦门考区)
领取内容:合格证书及登记表(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遗失无法补办)
领证要求:考生须签名领取合格证书及登记表。
1.本人: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序号)
2.代领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序号)
(注:无准考证请提供查询的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查询: 点击查询初级。
领取日期:2018年2月6日、7日
领证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内(8:30-11:30;15:00-17:00)
领取地址:厦门市会计服务中心(故宫路98号)一楼大厅
注意事项:
序列号00001-01548至3号窗口处领取;
序列号01561-03288至4号窗口处领取;
序列号03294-05791至5号窗口处领取;
序列号05797-08730至7号窗口处领取。
现场领证“签名”示例:
厦门市会计服务中心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