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财政局会计处
关于推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邮寄服务的公告
各位考生:
为方便2017年长沙市初级会计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经我处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多次沟通协调,决定试运行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配送寄递业务。邮寄以自愿选择为原则,统一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即EMS)。自愿来现场领取的考生仍可以凭相关资料到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南厅C区C26号窗口领取。
选择邮寄业务的考生请直接扫描公众号二维码,填写本人邮寄的基本信息,EMS在承诺范围规定时限内,将证书上门送达申请人。
邮政业务已开通办理
证书EMS办理基本流程:公众号填资料->付款->等快递取证
注意事项 :
1、填写信息的“姓名”即为“收件人姓名”,请务必与《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本人的姓名一致。身份证必须与报名考试时的信息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快递领取时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代收者需提供本人及合格考生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3、我处仅负责证书、登记表的发放业务,因邮寄证书产生的费用、丢失等赔偿纠纷均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负责。
4、查询渠道,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和跟踪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寄递邮件全程状态:
公众号可实现全程跟踪与查询;
EMS官网www.ems.com.cn;
客户服务热线:11183.
长沙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