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远市初级会计资格证书发放通知(1.22)

2018-01-17 08:35     来源: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关于发放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考生:

我院定于从2018年1月22日起对外发放2017年会计(初级)资格证书。通过考试的清远报名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清远市人事考试院领取。(代领证书,须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缺其一不可代领。)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领取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厦九楼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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