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3日 来源:财政部重庆监管局
重庆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能内涵,2020年伊始,谋篇布局全年工作,把调查研究作为履行新职能的重要抓手,将“三定”职能具体化、清单化,努力推动属地经济形势和财政运行调研走深走实,积极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助力重庆经济社会发展。
一、明确定位,聚焦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重庆监管局牢牢把握“财政部各地监管局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站稳政治立场,把稳政治方向,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要推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监管局工作会议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属地贯彻落实,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和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做推进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表率。
一是持续跟踪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成效。聚焦减税降费实施效果,以调研督导的方式及时掌握政策执行情况、发现存在问题以及对地方财政可持续性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及时了解和上报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
二是密切关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根据当前法定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和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中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围绕地方政府及部门、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等债务人的举债行为,以及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的信贷业务开展现状分析和合规认定,督促地方政府“开好前门、堵好后门”。
三是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政策实施情况加强调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针对打好三大攻坚战、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西部大开发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推进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调研,为落实和完善财税政策提供重要支撑。
二、厘清职责,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更名设立后,监管局工作由“临时委托”授权模式向“法定、固有”模式转变。重庆监管局严格落实刘昆部长提出的“三条红线”要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通过加强调研工作,推动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更好地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一是开展属地经济形势和财政运行常态化调研。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互联网+”等手段,把“三保”调研作为全年工作重中之重,坚决把督促基层兜实兜牢“三保”底线作为调研的出发点,及时反映问题、提示风险、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开展属地财税体制改革情况系统化调研。了解掌握重庆市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转移支付改革、基层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等情况,聚焦是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以收定支原则,强化问题导向,做好推动解决问题的“后半篇文章”。
三是开展属地财政可持续发展结构化调研。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重庆市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着眼于重庆市辖内金融业运行总体情况、面临的问题及风险隐患,开展金融业运行及风险防控专题调研和重庆汽车产业调研,促进金融业更好服务于地方实体经济发展。
三、齐心协力,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重庆监管局充分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利用就地就近监管的优势,与属地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务实管用的工作联动机制,与税务、海关、人民银行、银保监等中央驻渝部门建立协同高效的联合监管机制,找准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寓服务于监管之中,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立经济形势和财政运行会商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既分析研判事关长远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又着眼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给地方带来的影响,共同研究应对之策,在推动重庆各项财政制度的完善、参与财政改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构建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加强同地方人大政协对口联系,参与列席重庆市政协召开的财经工作座谈交流会等,了解掌握地方在落实中央重大财税政策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跟踪分析中央重大财税政策的落实效果,共同推动中央政策落实。
三是不断加强信息共享互通。与地方财政、税务、经信等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重庆市财政局按月报送财政收支月报,重庆市税务局按月报送减税降费效果报告等,各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