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告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规定测算,2020年主城区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是指成交建筑面积价格达到19587元/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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