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正常盈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
证监会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营性损益》中特别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单独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予以充分关注,对公司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所披露的非经营性损益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进行核实.
非经常性损益应包括以下项目:(一)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产生的损益;(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三)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五)短期投资损益,但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获得的短期投资损益除外;(六)委托投资损益;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哪些属于非经常性损益】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