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方式中售后回租与直接融资租赁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融资租赁是指在实质上转移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租赁为融资租赁:
(一)在租赁期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
(二)租赁期为资产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或以上);
(三)租赁期内租赁最低付款额大于或基本等于租赁开始日资产的公允价值. 售后回租,有时又称出售回租、回租、回租赁等,是指物件的所有权人首先与租赁公司签定《出售合同》,将物件卖给租赁公司,取得现金.然后,物件的原所有权人作为承租人,与该租赁公司签订《回租合同》,将该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还完全部租金,并付清物件的残值以后,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权. 售后回租实际上类似一种抵押融资行为,是物件所有权人用于盘活资产的融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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