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务管理 > 正文

行政单位职工福利费提取比例?

2022-10-31 07:19     来源:中国会计网     

行政单位职工福利费提取比例?
 

行政单位职工福利费提取比例?

财政部、内务部发布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标准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按工资总额2.5%提取。国家机关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

福利费的提取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地方各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费,按照工资总额的2.5%提取,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费,按照基本工资的2.5%提取。

福利费的使用范围:福利费以解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生活困难为主,对工作人员的困难酌情予以定期或临时补助。还可用于:适当补助单位托儿所、幼儿园、理发室、浴室等的零星购置费;慰问住院工作人员;家属统筹医疗超支的补贴。发放原则是: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行政单位职工福利费提取比例】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