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汇票的结算程序?
在企业购买货物或接受劳务等情况下,由购货方或销货方根据已发生的真实交易和已承担的债务签发商业承兑汇票,并由购货方(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人收到开户行银行转来的付款通知,审核凭证确定是否付款,并在三天的承付期内通知银行付款或向银行提交拒付理由书,承付期内未做出反应的,银行视作沉默承付,承付期满的次日开始营业时将票款划给持票人.
若银行不足支付,开户银行会填制"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再委托收款凭证备注栏注明付款人无款支付,连同汇票一并寄回持票人开户行转持票人.
销售企业在收到商业汇票后,在持有的商业汇票承兑到期前一个邮程时以商业承兑汇票为和托收依据到开户银行办理"委托收款结算",委托开户银行收款,若付款人无款支付,则会收到开户银行转来"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及退回的商业汇票.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商业承兑汇票的结算程序】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