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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需加大预算执行力度

2018-12-25 10:3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预算执行是各个预算单位把计划年度的财务收支任务由预算数变为决算数的具体实施过程,它既是实现预算收支任务的关键步骤,也是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中心环节。
  各单位应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解决好3个核心问题:一是各业务部门不得超过预算安排支出。二是各部门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力争预算执行进度与时间进度一致或者提前完成各项预算任务。三是组织好执行中的收支平衡工作,只有各月份或各季度的预算收支大体相等才能确保决算收支的平衡。

  加强预算收支的执行力度
  各业务部门既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收入任务组织各项业务活动,又要在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的同时,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及其收费标准积极组织各项非税收入。
  财会部门应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精神,按照“收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办法以及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管理方式及时把非税收入足额上缴财政。
  应特别注意的是,各单位应依法征收非税收入,确保应收尽收,不得多收、少收或者不收,不得隐瞒、转移、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所收取的非税收入款项。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范围、标准和征收非税收入,而对事业单位经营性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则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准确计算各项税收,并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内及时申报、足额缴纳。
  为了维护预算的刚性,任何业务部门必须足额完成收入任务,如无正当原因致使收入任务没有完成的,要对业务部门及其负责人实行严厉的责任追究。

  加强预算支出的执行力度
  预算支出是业务部门完成部门工作任务过程中所发生的财力耗费,各业务部门要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支出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
  比如对人员支出,既要保证人员支出的基本需要,又要控制 其过快增长,要严格按照“三定”原则认真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制度,财会部门应予以正确核算并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再如“三公经费”事项,各单位应首先要列入预算并进行公开,其次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对于违反“三公经费”相关规定的事,财会部门要坚决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而对于违反“三公经费”相关规定的人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法纪,实行责任追究。对于无正当理由突破支出预算的部门和个人也应照此办理。
  在财务管理上各单位应设置不相容岗位,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相分离、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相分离、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相分离,坚决杜绝贪腐现象发生。
  另外还应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通过绩效管理促进各业务部门加强支出管理、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进一步把支出控制在预算之内。

  加强预算执行中后期的跟踪检查
  做好跟踪检查,调整预算执行中的平衡。超收、短收或者超支是预算执行过程中经常发生的现象,财会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认真跟踪检查,随时调整预算执行中的平衡工作。
  对于超收,应在摸清原因的前提下,制定增支方案经预算管理委员会或财政部门审批后下达到业务部门执行。
  对于短收,财会部门一方面要查明原因,另一方面就要制定增收或压缩开支的措施下达到业务部门执行。
  而对于超支则应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加大增收节支措施的力度。每个单位应力争达到年度预算支出平衡,以减轻或缓解财政部门压力。
  加强预算执行工作的检查分析工作。检查分析是增强预算刚性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它至少应包括以下4个方面。
  一是检查分析各项收支预算执行的进度是否与事业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相协调,是否均按计划执行等。
  二是检查分析各项费用、支出是否按预算和规定标准执行,有无铺张浪费和滥支乱用现象,政府采购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三是检查分析各项收入的组织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无应收不收或多收、乱收和错收等现象的发生。
  四是检查分析各项应缴款项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有无隐瞒、挪用和私分收入等情况。
  在检查中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及时加以解决。
  对于经常发生的错误则应补充、完善到《单位内部控制办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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